对
离婚协议中贷款分割规定,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
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
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
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
购房款,
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
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