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要如何处理

1、两个人都认可的债务,共同商量处理;
2、离婚时一方有债务但是没说或不认为对外有债务,离婚时当作没有共同债务处理。
3、离婚时一方拿出欠条,说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虽然反对但没有相反证据,当作是共同债务处理
4、借钱一方自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作个人债务处理,不用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