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应当分别依照国务院《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且不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七第三款规定的待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
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也就是说,超生子女的,不享受“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的待遇。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