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且仍有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处理需结合产权登记情况、出资及共同还贷情况综合判定,核心是明确房产中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再依法进行补偿或分割。
1.若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产权登记方需就该部分向另一方支付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需综合考量共同还贷的总金额、房屋购置总价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现值等因素,以保障补偿的公平性。
2.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并共同还贷,房屋按双方出资比例构成按份共有关系。若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各自出资份额,离婚时按实际份额分割房产权益;若无法证明具体出资份额,则通常按照均等份额分割。
3.双方可优先通过协商确定房产处理方案,包括产权归属、补偿金额等内容。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