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
办离婚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
身份证原件(或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户藉证明和
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
离婚的,还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
2、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
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
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
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