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刑法》第214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销售金额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2.对于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该罪也作了明确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
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
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
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