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发生的地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公共交通工具的范围可以参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
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主要是指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
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
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
互殴或者
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