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
刑拘后,如果有
证据则会变更为
逮捕,
证据不足的,会通知
家属进行取保候审。
2、
拘留和逮捕两种措施
犯罪嫌疑人是要被
羁押在的,完全
限制人身自由。
监视居住相对来说有自由,因为不是在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者是本人居所。取保候审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也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比如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
保证随传随到,变更联系方式要随时汇报等。拘留到期(最长3天)后就需要变更措施,或者是逮捕,或者是取保,监视居住。但无论变为哪种措施都不等同于案件已经结束,而是需要继续
诉讼程序。案件到检察院后一般继续取保候审,到审判后决定还是收监。拘留以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者一个月报请
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审核后会做出
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3、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还不够充足,可能做出不予批准逮捕额决定,那么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
批捕的话马上就要放人。
变更强制措施以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做出的决定不正确,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继续补充
收集证据,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将案件报检察院审查,就是说有可能又被逮捕,也可能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