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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必要性

保护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必要性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3-02 05:50:40 已帮助20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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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出版者版式设计专有使用权的必要性
1、为了体现法律对出版者劳动的保护,本条规定赋予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
2、为了充分保护出版者的利益,使其能够制止他人,特别是那些同时或者事后取得同一作品的出版权的其他出版者无偿地使用它的版式设计,本条第二款规定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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