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
限购政策的
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限制,不符合限购政策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为
无效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签订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限购政策属于行政法规,对合同的订立具有约束力。
2、如果双方在明知有限购政策的情况下,依然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
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购房人交付房款,售房人交付房屋,交易亦可完成,
房产证的办理需要待限购政策的变化或取消方可实现,
当事人亦可通过对其名下的房产实施处分等行为以使其符合
办理房产证的条件,继续
履行合同中的付款、交付房屋等内容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故限购政策不影响购房
合同的效力。
3、《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