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转包分包纠纷专题 > 如何去解决总包拖欠分包单位的情况

如何去解决总包拖欠分包单位的情况

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分包单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在起诉时可以将甲方和总包单位同时列为被告;
或者将二者一方列为被告,一方列为第三人。但要注意甲方只在拖欠总包单位工程款项的范围内向分包单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
如果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曾经签订过仲裁协议的,也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要求总包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