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民事侵权责任。
1、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
监护人承担
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二、
刑事责任。
1、校园
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
罪名:故意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寻衅滋事罪;性侵、侵财
犯罪,
聚众斗殴罪与
绑架罪。
2、刑事责任的年龄: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刑事责任。
(3)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