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我已离婚但仍在一起生活达四年之久现在需分开财产和子女怎么分配

我已离婚但仍在一起生活达四年之久现在需分开财产和子女怎么分配

由于双方已经离婚了,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按一般共有处理。
分开时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新修订:2024-03-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