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婚姻中遭遇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然后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二)当人身权益被侵害,像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被侵权人应保留好物品受损的证据,如照片、购买凭证等,通过法律途径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