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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有哪些

股权质权对质物的效力范围包括:
1.质物。即出质股权。质物是质权的行使对象,当然属于质权的效力范围。
2.孳息。即出质股权所生之利益。主要指股息、红利、公司的盈余公配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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