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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破产时,一般情况下保全财产无优先受偿权,它只是保障判决执行的措施,并非法定优先受偿依据。不过在特定情形下存在优先受偿情况。
2.特定优先受偿情形:对保全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像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能就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可随时清偿且先于其他债权,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包含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3.其他情况:除上述特定情形外,保全财产和普通债权一起按法定清偿顺序受偿。
建议公司在经营中合理规划财务,避免陷入破产困境;债权人及时了解债务人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通过合法手段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8 20: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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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破产时,财产保全本身不赋予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主要是为保障后续判决能顺利执行,防止财产被转移或隐匿,并非法定的优先受偿理由。
(2)存在特定的优先受偿情形。其一,对保全财产拥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像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可就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其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可随时清偿,且优先于其他债权。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例如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3)除上述优先情形外,保全财产和其他普通债权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受偿。
提醒:
公司破产债权清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8:2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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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自身债权性质。若对保全财产有担保物权,如抵押、质押、留置等,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以保障就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二)判断是否属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属于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等情况,可要求随时清偿。
(三)若不属于上述特定情形,需知晓保全财产会和其他普通债权一起按法定清偿顺序受偿,做好相应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6-01-18 17:3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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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破产时,财产保全本身无优先受偿权,它是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保障判决执行的措施,非优先受偿法定依据。
2.特定情形有优先受偿权: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像抵押权人等,可优先获财产变价款;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能随时清偿,优先于其他债权,前者如诉讼费,后者如营业劳动报酬。
3.除上述情况,保全财产和普通债权按法定顺序受偿。
2026-01-18 15:45: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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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破产时,保全财产一般无优先受偿权,但对保全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有优先受偿权,其余情况与普通债权按法定清偿顺序受偿。
法律解析: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判决的执行,本身并非法定的优先受偿依据。不过,对保全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像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能就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同时,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可随时清偿且优先于其他债权,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例如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等。在不满足上述特定情形时,保全财产和普通债权一样,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受偿。如果对公司破产时财产受偿顺序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8 14:49: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