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的操作要点。双方需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之后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会设置冷静期,冷静期满双方仍坚持离婚的,需共同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的操作要点。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出轨的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财产分割时,若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可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