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当天又
犯罪的,满足了
累犯的
构成要件之一,即前罪与后罪之间间隔在五年以内。本案中
行为人是否构成累犯,需要判断其是否满足其他要件。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
故意犯罪。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
判刑罚和后罪所判
刑罚都是
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
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
减刑和
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
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
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
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
缓刑的犯人,在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
从重处罚,但是
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
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