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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是从被抓那天算起还是从进拘留所算起

我国的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之前在拘留所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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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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