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房屋产权属于单独所有离婚时该怎样分配

房屋产权属于单独所有离婚时该怎样分配

一、婚前买房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5、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6、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7、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8、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最新修订:2024-02-2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