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想提起反诉,要确保是自己向本诉原告提起,不能委托他人以自己名义之外的方式提起。
(二)需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反诉,要提前了解该法院对反诉是否有管辖权,可咨询法院工作人员。
(三)明确本诉适用的诉讼程序,保证反诉适用同种程序,若不确定可查看法院相关通知。
(四)在本诉进行中,注意举证期限,务必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
(五)使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存在牵连关系,比如基于同一合同纠纷或同一侵权事实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