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诉讼费用的一般负担原则为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案件存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情形的,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将按照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5)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且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该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6)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提出变更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提醒:
诉讼过程中需明确不同情形下的诉讼费用负担规则,尤其是部分胜诉、离婚案件协商不成或变更诉讼请求等情况,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规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以避免费用负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