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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的形式有哪两种

一、刑事处罚分为主刑附加刑
二、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三、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附加刑,也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它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当附加适用时,附加于已适用的主刑,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根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作为我国刑罚体系中与主刑相对应的另一大类刑罚方法,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另外,《刑法》第35条规定的,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也是附加刑体系中的内容,是特殊的附加刑。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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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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