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地居民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
比如女方的户口在A地区,男方户口在B地区,现双方在C地区工作,那么二人不能在C地区结婚,只能在A地区或者B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户口本
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与本人现状相符,即:未婚、
离婚、丧偶,未变更的应到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变更。外地人员户口本本人页上没有户口专用章,需将整本户口本带来。
集体户口者,需将本人户口页原件借出,并将集体户口首页复印并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后一同带来。
(三)
身份证临时和正式均可,需在
有效期内。
(四)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
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