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或者解除
拘留的条件有:
(1)
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2)
犯罪嫌疑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
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
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
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