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可由合同约定,无约定时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此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责。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同样先按合同约定,未约定则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债权人未在此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免责。
(3)已过保证期间,一般保证人和连带责任保证人通常无需担责。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保证责任可能延续。仅知晓7年后,因不确定保证期间具体情况,不能简单判定保证是否仍有效。
提醒:
在涉及担保问题时,需明确担保方式和保证期间约定。债权人要及时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保证人也应关注自身责任免除情况,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