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职工出资持股,股东责任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足额出资后公司倒闭清算一般无需额外担责,除非有出资不实等情况;职工作为劳动者,公司倒闭终止劳动合同应获经济补偿,要区分股东与劳动者身份的责任和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职工足额出资后,在公司倒闭清算时,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进行额外赔偿。但如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就要在未出资或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从劳动者角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倒闭终止劳动合同,应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股东身份和劳动者身份性质不同,责任和权益也有差异。股东责任局限于出资范围,劳动者权益受劳动合同法保障。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