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付
抚养费可以实行
司法拘留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后,而应支付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对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将其司法拘留。
2、拒付抚养费可以
强制执行如果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
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
申请执行。通过
诉讼途径要求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
抚养孩子一方作为
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
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法院进入
强制执行程序,一般需要
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
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
赡养费、抚养费、
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
(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
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
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这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
法律依据: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