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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以自身名义借钱,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
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并虚构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非法犯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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