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证明力相对有限。以下和你详细分析:
照片可以作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可以在民事纠纷中作为证据提交。同样,在处理可能涉及的治安案件等情况时,照片也能作为证据材料,成为了解事情经过的线索之一。
证明力有限
仅有这张照片很难确凿证明是小孩“拿了”电话手表。照片仅能反映出小孩手中有电话手表这一表象事实,但并不能证明小孩到底是“捡到”还是“拿走(偷拿、抢夺等非法占有)”。
“捡到”在法律上属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并归还失主的义务;而“拿了”如果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则可能涉及盗窃、抢夺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要判断小孩的行为性质,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比如小孩关于如何获得电话手表的陈述、是否有其他目击证人能证明小孩是捡到的、周边是否有监控能反映事情的真实经过等。如果其他证据能够佐证小孩是捡到手表,那么照片就不能证明小孩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