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呢

哪些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呢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漏国家秘密罪、枉法仲裁罪除外),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须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为前提。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