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决:纠纷当事人自行就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等争议进行沟通,达成一致协议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成本低,能灵活处理问题,维护双方和谐关系。
(二)申请调解:请求当地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第三方凭借专业知识和中立立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申请行政裁决:对补偿标准等有争议时,向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和专业判断解决纠纷。
(四)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征地补偿决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复议机关或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