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其行使这一权利。探视的方式时间等问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如果探视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的,限额应当中止其探视权,待情形消失后再恢复。
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