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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行政复议受理即为受理吗

法律意见: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算,行政复议受理即为受理。 停止执行申请人无权决定。 法律规定的提供之执行除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后复议机关同意的,可以停止执行之外, 其他的主要就是行政决定被撤销、不可抗力、执行标的物灭失、执行对象死亡但无遗产和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和义务承受人等等停止执行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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