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借款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二)与对方取得联系,用书面形式催款并留存凭证。
(三)若对方不理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对方还款。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还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其名下财产并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