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2、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国(边)境值勤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外逃的;组织他人外逃的;携带武器外逃的;
行凶殴打或以
暴力威胁国(边)境执勤人员外逃的等。战争正在进行期间越境外逃;乘执行战斗任务之机外逃等。
3、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
胁迫他人叛逃的;策动多人或者策动军队中、高级指挥人员和其他负有重要职责(如机要人员)的人员叛逃的;携带重要或者大量军事秘密叛逃的;叛逃后为敌人效劳,进行严重危害国防安全活动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