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
房产过户给妻子的新规定如下:
1、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2、房产为
共同财产的,其房产丈夫只具有一般的所有权;
3、此情形下房产过户依法一般是不需要缴纳
契税的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
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