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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23:47:43 已帮助29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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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债务的转让需要经过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一致同意,也要是有效的债务,此外,债务的转让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不能转让的债务主要有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的与人身有关系的债务、当事人双方约定不能转让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等类型的债务,这些受到限制的债务的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包括以下三种: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可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务,合同当事人当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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