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首先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此确定医疗费;保存好交通费用的凭据,以便主张交通费。
(二)对于误工费,要提供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材料;护理费可参考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来计算。
(三)主张营养费需有医疗机构的相关意见;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四)涉及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要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同时注意年龄对计算年限的影响。
(五)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过错程度后果等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