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约定违约条款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比如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请求降低;违约金过低,守约方可请求提高。
(二)合同未约定的,要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直接损失像已付未使用租赁期的租金,可得利益损失如因合同提前解除造成的经营利润损失等。不过可得利益损失要具备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