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卖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监管部门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会被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会被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商家应避免此类行为,若已发生,需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处理,主动缴纳罚款,停止售卖假冒伪劣食品。
(二)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构成犯罪,将依据刑法被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可能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商家要严格把控食品质量,杜绝销售此类食品,一旦涉嫌犯罪,要及时咨询律师,做好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