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可以追回抚养费。
根据相关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解除婚姻关系而消除。即使双方在没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同意,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仍然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离婚后,父母一方未履行法定、约定或者判定义务的,子女有权追偿。此外,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离婚后,子女在成年或独立生活前,可以随时向未与自己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抚养费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