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属赠与对方,房屋为对方个人财产;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能证明代持可主张所有权,关键看登记真实意思,建议签书面协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一般不可撤销,所以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屋会认定为对方个人财产。不过,若双方有书面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对赠与附加条件,那就按约定来。若能拿出如双方协议、出资凭证等证据证明登记是代持,可主张房屋所有权,但举证得充分。要明确,婚前财产不会因登记就自动变成共同财产,核心在于登记时的真实意思。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涉及此类行为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如果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