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躲起来无法直接送达传票,可让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经过法定期限即视为送达。
(二)送达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被告缺席且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判离;若原告能提供分居满两年、对方重婚或有家庭暴力等证据,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也可能认定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四)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