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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怎么实施的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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