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准备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应先自行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类财产,如工资卡流水、生产经营的收支记录等,确认共同财产范围。
(二)双方友好协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分割协议,要考虑子女抚养、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利益。
(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提供财产相关证据,由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自身权益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可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