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
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也叫“
双方自愿离婚”,(以区别于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关系
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
婚姻登记程序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最快捷的方式是协议离婚,条件是夫妻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拿上相关手续到
结婚登记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3.其主要特征:
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子女
抚养和
财产分配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
办理离婚登记,取得
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4.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
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
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出离婚诉讼。
5.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