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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有房子如何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子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子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子作出评估,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子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子,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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