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已约定将房屋给孩子,应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屋产权变更以登记为准,不办理过户孩子未取得物权,存在对方反悔等风险。
(二)若一方反悔不配合办理过户,另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并完成过户手续。
(三)要留意房屋状况,若存在抵押等情况,及时与相关方沟通解决,避免因此影响孩子最终获得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属于书面合同,其中关于赠与房屋给孩子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