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按规定实缴出资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利益,需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公司可要求未实缴出资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并让其向按期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此保障公司资金及其他股东权益。
2.若公司章程有相关规定,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权利,促使其履行出资义务。
3.经催告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会可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同时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让其他股东、第三人缴纳相应出资。
4.公司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实缴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出资规定及违约责任,加强对股东出资的监督,及时催告未出资股东,必要时果断采取解除股东资格等措施。